折抵金兌換流程說明

請務必依照下方步驟,於2024年5月28日23:59(GMT+8台灣時間)前於台灣虎航官網完成購票。逾期本折抵金將失效,恕不重新發放。

折抵金兌換程序

【使用規定暨附註說明】

  • 本兌換證明使用期間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,機票搭乘期間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10月26日。
  • 本兌換證明限搭航班編號為IT開頭且為台灣虎航執飛之航班,共用班號恕不在此兌換證明之折抵範圍內。
  • 每乙筆訂位紀錄限使用乙組兌換序號,且限乙位旅客乙次使用。本兌換證明無法扣抵二地機場稅金、訂位服務費、行李託運、機上餐點、各項手續費、旅遊平安保險、安達旅遊保險、旅館、車票、船票等其他之加值收費服務。
  • 本兌換證明僅折抵機票面額,乘客需自行支付機場稅金、規費、訂位服務費。應付金額經本兌換證明抵用仍不足之部分、各項稅金、規費、手續費及服務費,請於購票時以信用卡支付。
  •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,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20,000元(含)以上時,中獎所得金額(即機票票面價值,依航線價值不同而異) 本公司應依稅法規定代扣10%之稅款。「每次應扣繳稅額」不超過新台幣2,000元者,免予扣繳;但「全年給付所得金額」超過1,000元者,仍須申報所得。中獎者需填寫『中獎收據』,請您詳細填寫正確之得獎人資訊,本公司將於次年2月份,寄上中獎金額之扣繳憑單,若您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則本公司依法應代扣20%之稅款。
  • 本兌換券僅適用持票旅客本人搭乘本公司航班,不得轉售、轉讓。機票開立後不可變更航點,不可辦理退票,如有任何航班異動,將依台灣虎航之規定進行。台灣虎航保留對所有事宜之最終解釋權及裁決權。
  • 如遇機票兌換相關問題,請逕洽台灣虎航客服中心*: +886 2 7753 1088;客服中心服務時間為每日09:00-21:00 (*客服中心僅供諮詢使用,不提供兌換服務)。
  • 使用折抵金之訂單,如需變更航班請聯繫客服中心,變更費用已客服中心報價為主。
    *本公司將認定本券之申請兌獎人為本活動中獎人,並依照中獎事實依法申報機會中獎予國稅局。
    *凡提出兌換申請後,即視為「已兌換」,且不得要求更改行程、延期、退票、轉讓、改期、取消、變更現金或找零。